培训意义
根据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,方可申办餐饮服务许可事项。食品安全管理员需在合法培训机构参加统一培训考核,取得《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》后持证上岗。
苏州大学旨在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,为认真贯彻国务院《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》(国办发[2011]12号文)的精神和落实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,特开展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。
培训对象
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。
其他有志于从事食品及餐饮等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的人员。
培训方式
全脱产,集中授课,远程教学
培训时间
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、中级和初级。高、中、初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前应当分别接受不少于30学时、20学时、15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。
培训内容
与餐饮服务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、 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标准;
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;
食品采购、贮存、加工、备餐和配送过程的安全控制;
清洁和消毒、人员卫生;
场所、设备实施、工具及昆虫鼠害;
餐饮服务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;
考试科目
食品安全法律法规、食品安全专业知识
按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规定,各科单独考核、单独计分,每科试卷满分为100 分。每个科目考核时间长度为50分钟。各科考核成绩有效期为一个年度,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核,否则将重新参加培训。